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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的企业资产经广西正则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并经柳州市国资委备案,其情况为:资产总额24237.39万元;负债总额16449.88万元;净资产7787.51万元。净资产7787.51万元扣除非生产性资产和出让的四宗国拨地使用权评估值后的生产性净资产为3589.57万元。
生产性净资产3589.57万元扣除2002年6月30日至2005年4月30日企业新增不良资产和剥离不良债权合计712.08万元及移交柳州市投控公司的应收市新南环路经营管理公司工程款961.51万元债权后余额1915.98万元计入产权出让挂牌价格中。
2、标的企业的未结算工程,今后结算产生的损益由受让方承担和享有。
3、出让的四宗国拨土地由广西旗开土地评估公司评估,经市土地局审核确认面积为42497.5平方米,使用权值为2217.98万元,应交土地出让金887.19万元(按土地使用权值40﹪计收)计入产权出让挂牌价格中。
4、位于南环路新基地约57527平方米的市政设施用地,由改制后企业依据有关政策出资购买。
5、标的企业职工持股会委托柳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转让其所持2.56﹪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