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桂林杉湖大酒店于2001年10月份试营业,2002年12月份正式开业,是一家以经营宾馆服务业为主的三星级酒店,酒店楼高11层,建筑面积约12300平方米,拥有客房143间。本项目其他的一些情况介绍如下:
1、标的企业资产经广西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并经桂林市国资委核准,其情况为:资产总额4605.636002万元;负债总额2858.402865万元;净资产1747.233137万元。
经桂林市人民政府同意,净资产1747.233137万元扣除标的企业职工经济补偿金和安置费用共计839.7454万元后,余下净资产907.487737万元的30%优惠出售给标的企业职工,70%按规定程序公开转让。
2、转让成功后,按《桂林杉湖大酒店企业改制实施方案》组建有限责任公司。桂林杉湖大酒店改制后成立新公司股本构成为:职工出资购买的桂林杉湖大酒店部分净资产272.246321万元;原桂林杉湖大酒店职工改制经济补偿金516.3684万元;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竞买取得部分净资产635.241416万元。上述三项对应资产转化为股权,股本总额共计1423.856137万元。
3、标的企业位于桂林市秀峰区中山中路24号第3230101-1号地块中分摊1118.20平方米综合用地土地使用权由广西国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使用权值为662.7571万元。其中41.4平方米已办理抵押登记(具体详见桂林市国用(2003)第000142号土地使用权证)。
4、标的企业位于桂林市秀峰区中山中路24号的房产面积共12304.02平方米,其中6544.28平方米已经办理了抵押登记(具体详见桂林市房权证秀峰区字第30153466号、第30191415号房屋所有权证)。目前,法律文书已经生效,抵押权人已经向管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此存在部分房产被强制处置的风险。
5、标的企业的部分房产共3000多平方米已经对外租赁(具体情况见相关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