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国资发〔2005〕116号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区直各有关部门、各市国资委、有关直属企业: 为加强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规范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我们参照《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二OO五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