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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帐销案存资产管理工作规则的通知
广西国资委 2006-01-11 15:17:13

桂国资发〔2005〕151号

关于印发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
帐销案存资产管理工作规则的通知

各直属企业: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帐销案存资产管理工作规则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05〕13号)和《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资委令第1号)以及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我们制定了《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帐销案存资产管理工作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工作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自治区国资委(统计评价处)联系。

附件:1.《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帐销案存资产管理工作规则》
   2.账销案存资产清理情况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五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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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印发账销案存工作规则的通知.doc
  • 印发账销案存工作规则通知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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