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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
为方便有关单位做好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编制及审计工作,现将2007年度监管企业财务决算报表格式及编制说明予以公布。
本套报表由国务院国资委印制,其对象是中央企业,报表编制等说明材料中提到的企业均称“中央企业”,但报表的设计完全适合地方监管工作需要,我委未加改动。为此,凡有“中央企业”称谓的,可直接理解为“监管企业”。在对某一科目的解释中,国务院国资委、自治区国资委分别有规定的,按自治区国资委的规定执行;自治区国资委未作具体规定的参照自治区的相关政策执行;自治区也未作具体规定的,参照中央的相关政策执行。
如:在企业资产损失管理情况表[企财19表]中,对账销案存资产管理、资产减值准备核销管理的解释,中央企业分别根据《中央企业账销案存资产管理工作规则》(国资发评价〔2005〕13号)、《中央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规则》(国资发评价〔2005〕67号)的有关规定解释,而我委也分别制定了《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帐销案存资产管理工作规则》(桂国资发〔2005〕151号)、《监管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规则》(桂国资发〔2006〕208号)。此时,我们的监管企业应按我委的规定执行。
再如:在人工成本情况表[企财16表]中,对技术奖酬金及业余设计奖、年金、辞退福利等指标的解释,国务院国资委对中央企业专门发了通知;但我未作具体规定。此时,我们的监管企业应参照自治区的相关政策执行;自治区也未作具体规定的,参照中央的相关政策执行。 以上相关文件可在我委网站上下载。
附:1.2007年度监管企业财务决算报表格式 2.2007年度监管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编制说明 3.2007年度监管企业财务决算报表附注及专项说明表格
自治区国资委统计评价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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