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9日,中国保监会下发《关于筹建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保监发改〔2011〕2025号),正式批准筹建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正式获准筹建,是我区贯彻落实国家批准实施的《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向“构建南宁区域性金融中心、形成现代化金融服务体系”目标迈进的重要举措。作为第一家总部设在广西的本土法人财产保险公司,北部湾财产保险公司的设立实现了广西法人保险机构零的突破,对于促进民族自治地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跨越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必将开创广西保险业发展的新局面。
根据中国保监会批复,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由广西金融投资集团发起,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广东鸿发投资集团等12家公司共同发起组建。目前,北部湾财产保险公司的筹建工作正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的要求有序开展,拟增资至15亿元,实行董事会管理、市场化运作,立足广西、面向全国开展业务,2012年内正式挂牌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