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国资发〔2011〕120号
各市国资委:
为全面了解各市县级企业国有资产情况,深化县级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县级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推动落实《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25号),决定开展县级国资情况摸底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一)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设置基本情况,包括编制、人员、内部机构设置及监管范围等(见附件1);
(二)县(市、区)国有企业数量、主要经济指标及生产经营情况(见附件2);
(三)县(市、区)国资监管工作基本情况,对进一步加强国资监管工作,完善县级国资监管体制意见和建议(另附文字材料)。
二、调研要求
(一)此次调查工作范围广、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市国资委高度重视,落实相关人员,对所属县(市、区)的相关情况认真开展摸底调查,确保按时完成调查任务,并负责汇总统计本市情况;
(二)调查统计以2010年底的数据为基准;
(三)我委将组织调研组分批赴各市有关县(市、区),采取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情况等方式进行调研(到各市调研时间另行通知);
(四)请各市国资委于2011年9月23日前将县(市、区)调查统计表、本市汇总统计情况以及相关材料以纸质和电子邮件(Email:gxgzwzhglc@163.com)两种形式报送我委综合管理处(电子表格可在自治区国资委网站上下载,网址:www.gxgzw.gov.cn);
(五)调查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我委综合管理处联系,联系人:覃 哲,联系电话:0771—5889069、18907715820。
附件:1.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情况调查表
2.县(市、区)国有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