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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国资委概况
桂林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桂林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处级特设机构,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范围是桂林市直属企业(含市直部门所属企业)和市人民政府直属经营开发类事业单位,以及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用于经营(出租)的国有资产。 主要职责如下: (一)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和上市,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确保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 (二)负责监事会日常工作,向国有独资、控股企业派出监事会。 (三)对监管企业的领导进行任免、考核和奖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人事机制。 (四)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 (五)起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政府规章和文件,依法加强对县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进行指导。 (六)负责市属经营开发类事业单位以及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用于经营(出租)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七)审核市属企业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工资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