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征订《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操作 指南》、《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指南》 和《产权管理业务操作指南》的函
区直各委、办、厅、局,各市国资委,各监管企业: 2003年3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后,对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已由以往的行政管理方式向出资人管理方式转变,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需要从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角度改进和规范企业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工作。为此,国务院国资委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和《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192号)有关规定,按照“简化审查内容、减少登记指标、强化产权管理、改变年度检查方式”的原则,制定了《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业务办理规则》(国资发产权[2004]315号,以下简称《规则》)。并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办法》,编写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指南》。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操作指南》有助于从事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的同志理解和把握《规则》的有关内容,指导其实际操作。该书对《规则》进行了逐条解释,并就办理程序、要求、提交文件等作了详细说明。该书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问题解答,对产权登记的关键环节进行了有针对性的阐述;第二部分是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相关法规汇编,便于在实际操作中查阅使用;第三部分是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软件使用说明,指导工作人员正确使用产权登记软件。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办法》全面回答了与国有产权转让相关的诸如产权转让相关各方面的职责、内部决策、转让行为的批准、转让前基础工作、转让信息管理、产权交易的组织实施、特殊转让事项、权益保护以及违规查处等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操作中的难点问题,对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规范操作具有较强的指导性。 《产权管理业务操作指南》是自治区国资委在国务院国资委的指导下,按照准确、实用、系统的原则,结合自治区国资委成立近一年来的工作实践,立足于实务操作而组织编写的。该书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为问答部分,包括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转让、资产评估和国有股权管理等方面的内容;第二部分为法规汇编,收编了与产权管理相关的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为做好征订工作,现将征订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操作指南》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指南》由国务院国资委编印,经济科学出版社正式出版,全书分别为36万字和59万字,定价分别为28.00元和56.80元。《产权管理工作业务操作指南》是由自治区国资委编印,约50万字,定价为55元。 二、请各征订单位按照如下地址汇款和邮寄征订单: 收款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邮政编码:530022 地 址:南宁市古城路6号 电 话:0771-2328067、2328040 传 真:0771-2809318 联 系 人:陈小琼、陶建君 全 称:广西区国资委 开户银行:农行南宁市古城支行文物苑分理处 账 号:20-009301040000625 三、请各征订单位工整书写准确的邮寄地址,将订书单第一联(代发书凭证)加盖单位公章后,寄至广西国资委办公室。 四、订书注意事项 (一)通过银行电汇,请在电汇凭证“全称”栏内写清单位名称,“用途”栏写清书名和册数。 (二)通过邮局汇款,请在邮局汇款单“附言”栏写清书名、册数和联系人及电话。
征订单表可从附件下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