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桂国资发〔2006〕41号
关于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国有资本经营 预算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修改意见的通知
各市国资委,各监管企业,区直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国有经济的宏观调控,维护国有资产出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我们研究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随文印送你们,请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2006年4月15日前反馈我委,以便修改完善后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具体内容可在广西国资网(http://www.gxgzw.gov.cn)“公告”栏目中下载。
联 系 人:陈 虎 电 话:0771-2328080、2809318(传真) 电子信箱:chenhu@gxgzw.gov.cn 通讯地址:南宁市古城路6号 邮政编码:530022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 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3. 部分省市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工作制定的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